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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1 / 2)





  “是啊。”我说,“我开始一直觉得损伤很奇怪,虽然是用光滑平面的金属钝器打击,但是钝器的接触面总是有边缘的。打了十一下,只留有两处挫裂创,这不符合常理。如果是用一件雨衣作为衬垫,那么形成挫裂创的概率确实小了很多。”

  “是啊是啊。”大宝补充道,“现场分析的时候说,凶手等枕巾上的血迹表面差不多干了,才把衣物、被褥什么的堆到床上。当时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凶手在离开现场的时候,还会在楼梯上形成几滴滴落状血迹呢?”

  “那是因为雨衣作为衬垫物,沾染的血迹会比较多。”我说,“同时,因为雨衣的特殊材质,液体在它上面不会被吸收,所以即便等了一会儿才离开现场,沾染在雨衣上的血滴还是会滑落到地上。”

  “我就是这个意思!”大宝激动得大脸通红。

  “凶手带了一个锤子和一件雨衣。”赵永说,“不过,这对我们分析案情又有什么作用呢?”

  被赵永这么一问,大宝的脸瞬间又白了下来,说:“对啊,又有什么用呢?”

  “太有用了。”我说,“至少我们可以推断出,昨天一晚上和今天一上午的时间,专案组基本都浪费了。”

  “啊?”大宝说,“这不是什么好事啊!不过,这又从何说起呢?”

  3.

  在我的眼中,雨衣是一种很有特征性的东西。

  一般开车的人,是不会穿雨衣的;行走的人,除了在街上执勤的警察,又或是在旅游景区游览的游人,也是不会穿雨衣的。通常情况下会穿雨衣的人,如果对他的出行方式进行定位,那大概率的情况就是骑行。

  凶手携带一件雨衣,显然不会是特地拿来做衬垫物的。案发当天正好下雨,那么他穿着雨衣的最大可能,就是骑行时使用的。既然这种别墅区很少有两轮车的出入,那么凶手应该把他的两轮车停在了较远的地方。这也是凶手不把雨衣放进摩托车或电动车的后备厢里,而要随身携带的原因。因为他停车之后,又穿着雨衣步行到了现场附近。

  既然是骑行,那么凶手就不可能是乘坐内部住户的车辆进入小区的。既然故意把车停远,然后步行一截,也就不可能是小区的工作人员,不然就是多余动作了。

  排除了小区住户、死者朋友和小区物业保安等内部人员,那么这一夜半天的调查工作方向显然是走偏了。这也是我发表观点的依据。

  在尸检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回到了专案组。因为我们在重新缝合头皮之前,要把死者的颅骨碎片重新拼凑起来,所以耽误了不少时间。这个时候,各个工作组以及专案组派出去的十一个调查组都已经完成自己手上的工作,回到了专案组。

  和我预料的完全一致,八个调查组对别墅区所有的业主和物业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点。同时,另有一个调查组对霍骏的妻子孟建云进行了外围调查和通讯信息的调取,也没有任何发现。看来我们是误会这个刚刚结婚的年轻女子了。

  最后一个调查组的工作目标是霍骏本人,但是这种在商场上打拼的私企老板,社会矛盾还是很复杂的,债务纠纷、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等,梳理出几十条线,但还没有时间去细致地调查。

  对我们勘查组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霍骏的社会矛盾如何,而是这个凶手究竟是怎么进入别墅区的。从我们的论断排除了凶手乘坐内部人员车辆进入的可能性后,凶手的行动轨迹再次成了一个谜。

  侦查部门垂头丧气地汇报完调查结果后,我也简述了我们复检尸体的发现。在专案组侦查员们都在质疑凶手进入别墅区的途径时,林涛也抛出了他们的复检发现。

  林涛和陈诗羽上午先对别墅内进行了勘查。虽然凶手在现场的动作很多,但是现场地面、家具的载体都不好,都是表面不甚平整的实木,所以林涛也没有能多发现一个具备比对特征的手印和足迹。

  没有发现线索的林涛并不甘心,又打起了凶手攀登入室的路灯杆的主意。这一打主意,还真是有所发现。

  林涛发现,路灯杆上那枚清晰的汗液手印,居然距离地面只有三十厘米。市局的李蒙在初次勘查的时候,因为发现了极具证明价值的手印,所以沉浸在兴奋当中,仅仅把手印提取了下来,却并没有对手印的位置进行分析。

  急于有所发现的林涛,则注意到了这一反常现象。

  “我们小时候都爬过树。”林涛说,“但是如何爬树,才会在距离地面三十厘米的地方上手呢?是不是过于低了一些?”

  “确实不合常理。”我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说,“你是说与本案无关?可是李蒙之前就有充分依据证明这个手印就是凶手留下的。”

  “不合常理,又不能排除,那么就要想办法从别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林涛说,“我仔细看了,这个路灯杆高四米,到二楼窗户的距离大约三米五。整个路灯杆是光滑的柱体,没有可以搭脚的地方,如果不具备较强的攀爬能力,是很难一次性爬上去的。但是,如果有个人在下面做垫脚石的话,这个过程要容易很多。”

  “有道理啊!”我眼前一亮,“之所以手印那么低,是因为有一个人在下面手握路灯杆,做翻墙人的垫脚石!上面的人,是踩着下面的人的肩膀爬上去的!”

  “两人作案?”荣支队沉吟了一下,说,“刚才老秦还在说雨衣的事情,如果是一个人进去作案,一个人在下面放哨的话,进去作案的人为什么不把不方便携带的雨衣给下面的人拿着呢?那个时候已经不下雨了。”

  “是啊,刚才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林涛说,“但现在想通了,我觉得,凶手的雨衣的作用不仅仅是挡雨,还有就是防止自己的身形、样貌被发现。凶手可能就是穿着雨衣进入现场的,一来可以防止被监控录下自己的体态,二来万一死者醒来,也看不清他们的样貌,即便失手也没关系。三来下雨天骑车,穿着雨衣也是正常情况,不容易被别人注意到。”

  “那我们还是回到监控问题。”我说,“调查已经查明,业主和物业都没有人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条件,不可能开车带人进来,那么凶手究竟是怎么穿着雨衣走进小区的?难道雨衣还有隐形功能?”

  “这个我也不能解释。”林涛耸了耸肩膀。

  “我能解释。”程子砚说,“虽然牵强了一点。”

  “没关系,不管多牵强,你来说说可能性。”我说。

  程子砚说:“我在看监控录像的时候,发现录像的延续性有问题。监控时间跳到晚上十二点整的时候,下一帧画面显示的就是‘12:01:29’了。同样,在到周日凌晨三点整的时候,下一帧画面又跳到‘3:01:31’了。中间少了一些录像。”

  我听得一头雾水。

  程子砚解释道:“我开始以为,是有人对监控录像动了手脚,故意剪掉了这两个一分多钟的片段。但后来经过询问才知道,事情是这样的:为了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长时间运行,这个小区的监控系统设置了自动重启系统。每周周二、周四、周六晚上十二点整的时候,系统会自动重启,大约需要一分半钟的时间,系统重启之后,就会自动把一周的监控上传给服务器。然后次日凌晨三点整,系统会再次自动重启,保证系统大量上传资料后,腾出内存,继续正常运行。”

  “你是说,凶手完全掌握这个小区的监控系统运行状况。”我说,“掐着点进入小区,然后再掐着点出小区。如果时间掐得好,进出各一分半钟的时间,完全是够了。而这进出各一分半钟的时间,因为系统在重启,所以不会保存影像。”

  “是这个意思。”程子砚说,“如果是巧合的话,正好整点进、整点出,实在是概率太小了。这么极小概率的事件,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只有了解监控情况,才能掐着点进出。不过,这种能掐着点进出的发生概率,也是很小的。”

  “在我们排除其他所有的可能性之后,不管概率有多小,这都是真相。”我说。

  “这句话是柯南说的。”大宝说。

  “可是,我们侦查部门已经完全排除了物业人员的作案可能。”侦查员坚定地说,“如果不是物业人员,小区业主都不可能知道有这么回事,更不用说是外人了。”

  “确实是这样。”我说,“不过这不重要,我们的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对小区附近沿途的监控进行研究,专门找那些两个人骑摩托车、电动车,穿着雨衣的。如果能发现类似的摩托车、电动车载着两个人在发案前一段时间,多次在现场附近徘徊,那么他们就是犯罪嫌疑人。”

  “明白了。”程子砚一边说一边记录,“然后我们再判断出嫌疑人的活动轨迹,最好能在轨迹的终端找到比较清楚的体态或样貌特征。”

  我点点头说:“这项工作需要不少时间,辛苦你们了。”

  “侦查部门也别闲着。”荣支队说,“犯罪分子能轻易避开监控录像,并且避开巡逻的保安,说明他们对小区内的监控和保安活动轨迹非常熟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们肯定是经过充分的踩点之后才能做到。而且,他们应该了解监控运行的情况。所以,侦查部门对所有知道监控运行情况的人员进行调查,并且了解情况。一旦小程那边的监控研判出现了线索,立即组织这些了解监控的人进行辨认,看他们能不能认出凶手。”

  “您是说,有可能是了解监控运行的人,无意中透露出去的?”程子砚说。

  荣支队点点头说:“这种可能性很大,这个凶手对死者是有多大的仇恨啊?要这么处心积虑。”

  “不仅仅是了解监控、了解保安,而且凶手知道这一天死者是一个人在家。或许他们对自己的作案不自信,怕孟建云发现。又或是他们不想连累无辜,所以专门挑了个时间。”我说,“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只要不是巧合,那么凶手肯定对死者,甚至对孟建云有跟踪、监视的行为。这是下一步监控研判的重点。”

  从专案组出来,大宝伸了个懒腰,说:“我们的任务完成了吧,现在就等程子砚了。这几天好累啊,可以睡个好觉了。”